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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甬建发〔2011〕231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气候异常,温差变化较大,正逐步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同时,随着元旦、春节的日益临近,部分施工现场出现了赶工期现象。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前后的各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大风、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较多,施工环境相对恶劣。    同时,“两节”前后,施工队伍流动频繁,施工人员人心不稳,而部分施工企业为了在年底赶进度,往往忽视施工安全,所以一直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早谋划、早部署、早检查,督促企业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确保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近期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施工环节的监管。

    (一)认真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要督促施工企业根据冬季施工及今年的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冬季施工方案,突出对暴风、暴雪、强降水等灾害性气候和冰雪灾害的防范,落实有效的防寒、防冻、防滑措施,确保作业环境安全、临时设施安全、现场排水系统畅通。企业要通过专题安全教育、现场危险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及时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以及防范措施、安全技术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外脚手架、楼层临边、预留洞口等处的安全防护,卸料平台、外脚手架斜道以及各类施工通道还应做好防滑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企业还应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如宿舍、办公室等临时用房无法保证结构安全,应及时撤离暂住及工作人员。要关爱民工生活,切实改善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落实取暖措施和冬季施工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认真制订和部署节日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在近期对辖区内的施工、监理企业作一次动员部署、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盲目赶工、抢工。放假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特别是要对工地可能影响周边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排查,并制订好节日值班计划、安排好节日值班人员。

    春节如需加班的项目部,应提前将施工计划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报市安质总站),各地应于1月5日前将春节加班工地的情况(项目名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涉及的塔吊、施工电梯、深基坑数量和高大承重支模架施工安排情况)汇总后报我委质安处(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及传真:87191022,电子邮箱:zhianchu@163.com)。在安排施工计划时,尽量避免在节日期间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基坑开挖、高大结构的混凝土浇筑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同时,应安排好加班人员的生活,严格控制现场员工的作业时间和劳动强度,妥善安排作息和娱乐,避免作业人员连续加班加点和夜间加班加点作业。如出现冰雪灾害造成民工滞留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应留守宁波,妥善安置好留守人员生活。节日期间,还要加强企业各类车辆的管理和工地食堂饮食卫生管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预防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施工现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留守职工需燃放的,项目部应督促其到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区域进行燃放。同时,为避免工地周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对工地造成的影响,还应提前清理易燃物品,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节后开工前,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用电、临边防护、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对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新进工地的民工和转岗民工,要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并通过民工学校等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三)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根据《宁波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和我委有关会议的要求,除正常检查外,要在元旦、春节和元宵节前,分别组织一次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消防隐患集中整治。通过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抽查,要使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动火作业时手续齐备、监护人及消防措施落实到位,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及用明火取暖等现象得到根除。

    要加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宣贯和执行力度,重点落实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落实总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现场有多家分包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各家单位的动火申请进行统一审核、监控,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二是新开工工地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必须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应安装不少于2根的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三是工地使用的密目式安全防护网必须采用阻燃型,且在每张安全网上缝制的合格证上必须具备“阻燃型”标示,生产厂家提供的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认证证书以及相应的当年度抽检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公章,检验报告中安全网的阻燃性能必须符合要求,施工企业和生产厂家签订的购销合同种必须明确购买的为阻燃型安全网;四是工地新购买(租赁)的彩钢板活动房及周转使用时增补的金属夹芯板材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并应具备检测报告,在购销合同及租赁合同中应对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进行明确;五是进一步落实高处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动火前应提前对动火区域下方及周边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并进行浇水处理。动火时应落实灭火设施和监护人员,配备接火斗,绝对禁止夜间进行幕墙龙骨焊接等高处动火作业。作业完毕后应对作业面及周边(包括下方)进行检查,确定火星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三、严格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处置

    “两节”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同时,要督促企业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工具和物资,及时发现和处置现场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节日期间,我委值班电话:87191013,传真:87191017。



本文已被阅读 483 次     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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